中國《民用建筑設計通則》(GB 50352—2005)將住宅建筑依層數劃分為:一層至三層為低層住宅,四層至六層為多層住宅,七層至九層為中高層住宅,十層及十層以上為高層住宅。 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為單層和多層建筑,大于24m者為高層建筑(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);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為超高層建筑。
從建筑專業角度講,多層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10米,小于24米(10米<多層建筑高度<24米),且建筑層數大于3層,小于7層(3層<層數<7層)的建筑。
在新《高規》即《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》(JGJ3-2002)里規定:10層及10層以上或高度超過28m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稱為高層建筑結構。當建筑高度超過100m時,稱為超高層建筑。